2022年度高校畢業生報考山東公務員
輔 導 問 答
山東省公務員局
2021年11月16日,山東省啟動了2022年度公務員招錄工作。全省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共設招錄計劃7522個,其中應屆畢業生可報考的職位占比達90%以上,專門面向應屆畢業生的招錄計劃為1348個。本次公務員招錄的報名時間為2021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2日16︰00,報名平臺為“山東省2022年度公務員招錄考生報名平臺”(//182.92.170.21/sddsk2022)。筆試時間為2021年12月19日。為方便廣大高校畢業生報考,對于高校畢業生的相關問題進行了認真梳理,形成了本輔導問答。真誠歡迎廣大高校畢業生踴躍報考!
1.高校學生報考山東公務員應具備哪些條件?
除應當具備本次報考公務員的基本條件和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外,全脫產在校學習的國內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學生,應當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其他形式在校學習人員報考,須符合《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關于新錄用人員不得參加規定以外離職學習的規定。
2.怎么理解招錄職位的專業要求?
招錄職位分別在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研究生3個高等學歷教育層次設置了專業要求。報考人員一般只要符合一個高等學歷教育層次設置的專業要求,即可報考該職位。其中,專業要求寫明“不限”的,即報考人員在該學歷教育層次取得任何專業畢業證書均符合要求;專業要求為學科大類、門類的,即該大類、門類所包含的專業都符合要求;專業要求為類、一級學科的,即該類、一級學科所包含的專業或方向都符合要求。
招錄機關主要參考教育部門制發的現行高等教育專業目錄設置專業要求,并依據國家承認的學歷教育證書(含第二學位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名稱,認定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專業要求。其中,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歷教育階段取得國家承認的輔修專業證書、雙學位證書的,可與相應的畢業證書配合使用,依據輔修專業證書、雙學位證書注明的專業報考。
由于教育部門制發的現行高等教育專業目錄特別是研究生階段專業目錄,沒有完全涵蓋舊的專業、自設學科(專業)、國(境)外專業等,請有關人員報名時主動咨詢招錄機關,并介紹情況,在報名系統的備注欄中注明主要課程、研究方向和學習內容等情況。招錄機關將根據具體職位的履職專業需要進行審核。特別提醒:2022年國內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應屆畢業生,可依據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的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證書及相應專業報考,其中職位有學位要求的,應當同時取得對應學位證書。在報名時應如實填寫學歷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如職位對專業方向領域有要求,但學歷證書的專業名稱不能體現專業方向領域的,則應當補充填寫專業方向領域,并在面試前資格審查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3.招錄職位要求報考人員取得資格(資質)證書的,是否有取得時限的規定?
招錄職位要求報考人員取得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等資格(資質)證書的,報考人員可先承諾報名考試、后審查資格(資質)證書,只要能夠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資格(資質)證書,將不影響其報考資格的認定。在招錄公告、指南、職位和簡章中,其他未明確時限的報考資格條件,報考人員均應當于2021年11月19日前取得。
4.非全日制研究生能否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和《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教研廳函〔2019〕1號)規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與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培養質量堅持同一要求,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業機會。符合上述規定的,報名時與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對待。
5.2022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報考?
2022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
6.參加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四項目的人員能否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
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特崗教師計劃等服務基層四項目之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以及仍在服務期且2022年9月30日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可以報考招錄對象為應屆畢業生的職位。未進行考核的采取承諾制,報考者可先承諾報名考試、后審查是否考核合格。
7.留學回國人員可以報考哪些職位?
留學回國人員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其中,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國(境)外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以報考招錄對象為應屆畢業生的職位。報名結束后落實工作單位的,不影響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應當于2022年9月30日前向招錄機關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有關事項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www.cscse.edu.cn)查詢。
8.本次招錄中的應回避親屬關系指的是什么?
參照《公務員回避規定》,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是指:(1)夫妻關系;(2)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3)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以上親屬關系,也包括法律規定的擬制血親關系。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公務員(參公人員)所在的同一招錄機關或用人單位,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回避情形的機關(單位)或相應職位。
9.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能否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學歷的,全日制學習時間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10.錄用人民警察的報考年齡是如何規定的?
(1)報考省級公安機關的人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11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間出生),對于2022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報考市級以下公安機關的人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0年11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間出生),對于2022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以及報考法醫職位的,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公安特警職位的報考年齡條件為25周歲以下(199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報考司法行政部門監獄、強制隔離戒毒所一線干警職位的人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0年11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間出生),對于2022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以及報考醫療技術、心理矯正職位的,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報考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0年11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間出生)。
11.在報名時符合報考條件,但在報考過程中,自身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應如何處理?
報考人員一旦出現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被取消學歷學位等不具備錄用條件的情形,報考人員應當如實向招錄機關報告情況,并終止報考行為。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考察或擬錄用人選。
12.填寫報名申請需要注意什么問題?
報名時,要認真閱讀網上報名系統有關要求和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能夠體現報考職位的要求。電子版照片須為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并且與面試前資格審查時提供的照片為同一底版。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有效居民身份證包括有效期限內的居民身份證和臨時居民身份證。
網上報名系統可填寫的項目中,沒有涵蓋職位所要求的報考資格條件的,應當在“備注欄”中如實填寫。沒有在“備注欄”中填寫的,視同為不具有相應條件。其中,職位要求資格(資質)證書的,應當注明取得證書的級別、編號和取得時間。例如:已取得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A證),證書編號:XXXXX,頒證時間:XXXX年XX月;本人于XXXX年XX月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考試成績:XXXXXX,鄭重承諾:于2022年9月30日前按規定取得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A證),如未履行承諾,自愿承擔相應后果。
家庭成員及其主要社會關系,必須填寫姓名、工作單位及職務。學習和工作經歷,必須從高中階段開始填寫,待業經歷也須填寫,個人經歷時間不得間斷。學生兼職和社會實踐不填寫。
參考往年情況,報名初始階段人數較少,資格審核速度較快,報名最后階段尤其是最后兩天報名集中,屆時資格審核速度將有所下降。建議考生合理安排報名時間,根據本人的專業、意愿和職業規劃等盡早報名,盡量避免后期集中報名,以免耽誤網上報名。
13.報考期間,由誰負責資格審查工作?
報考期間的資格審查工作由招錄機關負責。網上資格審查時間為:2021年11月19日11:00至11月23日16:00。報考人員通過網上資格審查,即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務必于2021年11月24日16:00以前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后,請及時下載、打印《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面試前資格審查時提供)。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確認手續的,將視作放棄報考資格。關于報考資格條件、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等相關事項,請主動咨詢各招錄機關。
資格審查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機關都將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14.沒有通過網上資格審查的報名信息能否修改?
沒有通過資格審查和尚未進行資格審查的,在2021年11月22日16:00以前可以更改、補充報名信息,也可以申請改報其他職位。其中,招錄機關要求補充信息的,應當及時完整地補充報名信息。2021年11月22日16:00后不能更改、補充報名信息,也不能申請改報其他職位。
15.通過網上資格審查后報名信息能否修改?
2021年11月19日11:00至11月24日16:00,只有兩類報名信息經報考的招錄機關同意后可以修改,分別是姓名中的錯別字或身份證號中的個別錯誤數字。更改報名信息時,報考人員應當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向招錄機關提交書面《報名信息更改申請》。只有身份證號與報名信息庫中的身份證號一致時,才可以修改姓名中明顯的錯別字;只有姓名與報名信息庫中的姓名一致時,才可以修改身份證號有個別出入的數字。對同意更改報名信息的,招錄機關將在同意報考人員更改報名信息后1日內,向公務員主管部門出具書面信函(附相關材料),由考試機構統一修改。逾期不辦理報名信息的更改手續。
報考人員的其他報名信息,一經招錄機關資格審查通過,不得修改。
16.報名時遇到計算機網絡技術問題怎么處理?
報名時請盡量在網速較快的環境下進行。“山東省2022年度公務員招錄考生報名平臺”的“下載專區”,專門提供了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和推薦使用瀏覽器的下載。如遇到相關技術問題,可撥打平臺上公布的技術咨詢電話。
17.什么是職位改報?
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最終報名繳費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職位,計劃錄用1人的,原則上取消錄用計劃;計劃錄用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錄用計劃。人才緊缺職位、殘疾人職位和重點扶持區域、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職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到2:1。
為保障廣大考生的報考權利,對于報考取消錄用計劃職位的考生,將在規定時間內組織改報所在考區范圍內的其他職位。改報只進行一次,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次改報,由考試機構辦理退費手續。考區分為省級機關及其直屬機構,濟南、青島等16市各級機關。
請相關人員在報考期間務必保持手機通訊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化,請及時聯系招錄機關變更聯系電話,以免影響與招錄機關的溝通聯系,錯失報考機會。
18.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內容?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招錄機關將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學籍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法對考察人選進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考職位的匹配度等情況,原則上在確定考察人選后30日內完成考察工作。考察情況作為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的主要依據。
19.考察時需要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嗎?
錄用考察是對考生資格條件認定核實的關鍵環節,需要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錄用考察階段資格復審,主要是核實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與真實經歷背景相一致、是否準確完整合法、是否存在弄虛作假行為,是否具有應當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20.什么是差額考察?
市級以上機關可以實行差額考察。差額考察將更加突出人崗相適、以事擇人、優中選優的選人用人原則。招錄機關根據綜合成績排名,一般以考察人選與計劃錄用人數不高于2: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并依據招錄職位的履職需要,采取多種形式,對考察人選全面系統地開展錄用考察工作。在此基礎上,招錄機關將對考察人選的有關情況進行深入分析比較,按照人崗相適原則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不單純以考試成績做為確定擬錄用人員的依據。
21.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如何提出復檢申請?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體檢實施機關負責安排考生復檢。
體檢實施機關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
復檢只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22.哪些項目在當日或當場進行復檢?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
23.已經辦理錄用審批手續的人員如何報到?
已經辦理錄用審批手續的人員,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材料辦理報到手續。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辦理取消錄用手續,將《新錄用公務員取消錄用審批(備案)表》等材料存入本人檔案。
24.新錄用公務員是否有服務期限?
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其中,錄用為鄉鎮機關公務員的,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報到時與用人單位簽訂服務協議。
對于通過降低進入門檻等傾斜政策錄用的人員,應當在所報考縣鄉機關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未滿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開遴選)到上級機關,也不得交流(含公開遴選)到其他省、市、縣的機關。
25.哪些行為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
報考者在招考過程中有情節嚴重和情節特別嚴重的違規違紀行為的,將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