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教學字〔2016〕14號
各市教育局,有關高等職業院校:
為推進我省教育扶貧工作,實現教育精準扶貧,經研究,自2016年開始,我省啟動實施高職(高專)院校招收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高職院校專項計劃”),確定部分辦學水平較高、培養質量好的高職院校,安排適合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的專業,單列計劃、單獨錄取,招收我省納入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學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
2016年,“高職院校專項計劃”的招生院校確定為我省國家示范性、骨干高職院校,包括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日照職業技術學院、青島職業技術學院、威海職業學院、山東職業學院、煙臺職業學院、東營職業學院、濱州職業學院、山東科技職業學院、山東畜牧獸醫職業學院、淄博職業學院、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濟南職業學院等13所高等職業院校。
二、招生計劃
“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招生專業以適合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和學校的傳統優勢專業為主,鼓勵有關高等職業院校將訂單式培養專業納入招生專業范圍。根據教育部農村學生專項計劃的原則要求,招生計劃依據各高校經核定的年度招生總規模確定,原則上不少于各校當年招生總規模的2%。2016年,依據實施專項計劃的高職院校的招生規模、辦學條件和辦學特色,確定“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招生1170人(具體招生計劃見附件1)。
錄取未完成的“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可轉入學校普通高職計劃。
三、報考條件及資格審核
(一)報名條件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考生,可以報名參加“高職院校專項計劃”:
1.我省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
2.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且參加我省2016年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
(二)報名、資格審核及公示
符合“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報名條件的考生下載并填寫《山東省2016年“高職院校專項計劃”考生資格審核表》(見附件2),6月20-22日將《審核表》、戶籍證明材料、建檔立卡家庭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送交考生報名縣(市、區)教育局審核,縣(市、區)教育局完成審核工作后,對審核合格的考生要在縣(市、區)教育局網站進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縣(市、區)教育局匯總考生名單于7月5日前報市教育局。各市教育局對縣(市、區)教育局報送的材料進行復核,復核無誤后在《審核表》上簽字并加蓋公章。各市、縣(市、區)教育局要確定報名和資格審核的承辦部門(單位),按要求做好資格審核、公示和材料上報工作。
各市教育局匯總資格審核通過考生名單(含考生姓名、考生號、性別、身份證號、戶籍所在市縣),加蓋市教育局公章,于7月10日前將紙質版材料匯總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電子版發送至e37_pzekz@sdzs.gov.cn。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考生信息與高考報名系統數據進行校驗,如有考生信息與高考報名信息不一致,則返回各市教育局核查。核查無誤后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方可參加相關院校的志愿填報及錄取工作。
四、志愿填報及錄取
“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單設院校代碼,單設志愿,單獨劃線。經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可以填報“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志愿。考生在填報“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志愿的同時,還可以填報高職院校常規計劃志愿。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根據生源情況及考生成績分布情況,劃定“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春季高考(分專業類別)和夏季高考錄取控制線。錄取時,先錄取高職院校專項計劃,被高職院校專項計劃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高職院校常規計劃錄取。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可視生源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招生錄取的具體辦法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另文下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宣傳力度
實施“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是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暢通農村和困難地區學子縱向流動渠道、促進農村貧困地區發展的重要舉措。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視“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保障措施,確保政策貫徹落實;要加強政策宣傳咨詢,讓考生和社會充分知曉相關政策內容、程序規則,切實把此項惠及貧困家庭學生的政策宣傳落實到位。
(二)強化管理措施,加強資格審核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高等職業院校和高中階段學校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本地、本校實際,進一步細化“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流程,加強考生資格審核和復核工作,確保真正符合條件考生納入實施范圍。對在專項計劃招生中出現的弄虛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違規違紀行為,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三)加大信息公開,確保公平公正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高等職業院校要按照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要求,加大專項計劃的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報考條件、資格名單、錄取分數、錄取結果等信息的公開、公示力度,做好招生信息“十公開”工作,確保專項計劃組織實施的公平公正、公開透明。
(四)完善相關政策,確保順利完成學業
各院校要進一步優化招生專業結構,滿足考生專業發展需要,根據考生意愿優先安排在訂單式培養的專業,加大對“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學生的經濟資助,關心他們的生活和學習狀況,確保他們順利完成學業。
山東職業學院2016年“高職(高專)院校招收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計劃”
學校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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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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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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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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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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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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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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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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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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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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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道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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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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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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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道供電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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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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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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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道工程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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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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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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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橋梁工程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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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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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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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物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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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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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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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生產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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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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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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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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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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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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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一體化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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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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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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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制造與自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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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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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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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設計與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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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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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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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網絡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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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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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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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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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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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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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
10
|
春季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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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6年“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招生專業及計劃數.docx
2.山東省2016年“高職院校專項計劃”考生資格審核表.docx